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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影響檢測儀器行業的2016年新規

發布於: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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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已經離我們(men) 遠去。在2016年,一批新規及政策調整正式開始實施,其中有不少都與(yu) 檢測行業(ye) 息息相關(guan) ,為(wei) 此,中國化工儀(yi) 器精心整理出涉及到檢測行業(ye) 的新規,對行業(ye) 來說,政策就是風向標,政策的修訂也意味著一波新的機遇和挑戰迎麵而來,準備好迎接挑戰了嗎?


  
 環保篇:
  
  1、新《大氣汙染法》1月1日施行
  
  在環境保護領域,新《大氣汙染法》明日起施行,將主要是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加強對地方政府的監督。同時,從堅持源頭治理,從推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的角度完善相關的製度,並加大了處罰的力度。
  
  2、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1月1日實行
  
  在12月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家決定全麵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並要求對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勵,改造投入以企業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並加大優惠信貸、發債等融資支持。其目的則是落實國務院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推進化石能源清潔化、改善大氣質量、緩解資源約束。
  
  對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經並網運行的現役機組,對其統購上網電量加價每千瓦時1分錢(含稅);對2016年1月1日之後並網運行的新建機組,對其統購上網電量加價每千瓦時0.5分錢(含稅)。
  

  3、此外,新版廢棄電器處理基金補貼標準明日起實行。廢棄電視機、微型計算機的基金補貼標準有所下降,而對廢棄空調的基金補貼有較大幅度提高,從(cong) 35元/台提升至130元/台。


  
  汽車篇:
  
  1、第四階段燃油消耗標準即將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國家要求,到2020年,車企燃油限值要從2015年的6.9L/百公裏降至5.0L/百公裏,年均降幅達6.2%左右。第三方智庫機構能源與交通創新中心近日發布的《2015中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發展年度報告》顯示,要實現上述目標,在車型方麵,單車限值較此前加嚴了20%,而目標值也對應降低了30%~40%,這意味著目前1/4新車車型若不進行技術升級將麵臨淘汰。
  
  2、充電樁國標發布1月1日實施。12月28日,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聯合國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門,在京發布新修訂的電動汽車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5項國家標準,新標準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電動汽車充電用接口及通信協議作為實現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的基本要素,其技術內容的統一和規範,是保證電動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技術基礎。此次5項標準修訂全麵提升了充電的安全性和兼容性。據統計,目前全國已建成充換電站3600座,公共充電樁4.9萬個,較去年底增加1.8萬個,同比增速58%。
  

  3、新修改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也於(yu) 1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規定了廠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授權店保養(yang) 為(wei) 由拒絕給車輛質保。這個(ge) 規定的實施,意味著汽車廠家和經銷商不能再綁住消費者了,消費者可以自行選擇維修保養(yang) 店。


  質檢篇:
  
  玩具安全新標準實施,聲響列為(wei) 強製性要求
  
  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了GB6675-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規範》、《玩具安全第2部分:機械與(yu) 物理性能》、《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4項強製性國家標準。該4項標準由GB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修訂而來。此次新標準將於(yu) 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要求近耳玩具產(chan) 生的連續聲音不應超過65分貝,同時增加了6種增塑劑要求,以保證兒(er) 童健康。


  
  化學篇:
  
  《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體(ti) 係》1月1日起施行
  
  為(wei) 了提升全國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水平,在“十三五”期間,將繼續參照《“十二五”全國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開展全國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為(wei) 進一步提高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環境保護部組織修訂了《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體(ti) 係》(見附件),要求於(yu)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體(ti) 係》中含有工業(ye) 危險廢物產(chan) 生單位規範化管理指標和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經營單位規範化管理指標兩(liang) 項內(nei) 容。
  
  

食品篇:
  
  1月1日起市場上包裝飲用水的名稱將執行新標準
  
  按照今年5月24日實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的規定,不僅(jin) 包裝飲用水有新的衛生標準,而且從(cong) 2016年1月1日起,市場上包裝飲用水的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幹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即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包裝通則》(GB7718)的規定,除清晰、醒目、持久外,還要在消費者購買(mai) 時易於(yu) 辨認和識讀。這樣,包裝飲用水的產(chan) 品名稱隻可以有“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淨水”和“其他飲用水”三種,而“蒸餾水”“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其他不科學的名稱等,都將禁止出現在外包裝標簽上。

本文來自:中國化工儀(yi) 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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